(5月起凭深圳居住证就能办港澳台通行证和护照)
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
一、申请对象
(一)深圳户籍居民的非深圳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。
(二)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(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)及其非深圳户籍(在深圳居住满半年)的配偶、未满16周岁子女。
(三)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及其非深圳户籍(在深圳居住满半年)的配偶、未满16周岁子女。
(四)60周岁(含)以上非深圳户籍老人。
(五)在深圳居住满半年的非深圳户籍居民。(此类人员只限申请换发、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)
﹡符合上述申请对象的申请人均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。
二、申请材料
(一)提交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,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(规格为40mm×30mm)一张贴在申请表上。持广东省外签发的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且在我市申请过签注或已持我省签发的《往来台湾通行证》再次申请签注的,无须提交照片。
(二)首次申请、换发、补发通行证或所持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,须提交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》。
(三)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,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,可交验户口簿原件(在居民身份证领取、换领、补领期间,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。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,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,但如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发生变更的,仍须交验身份证)。
(四)不同申请对象还须提交的相应材料
三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人提交申请。
(二)受理申请。
(三)后台录入及复核校对资料。
(四)审批部门审批。
(五)上送制证。
(六)发证。
收费标准
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,每证100元;每项次20元;一次签注,每项次20元;多次签注,每项次100元。
办理地点:全市任一出入境管理部门
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统建楼四栋二楼
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000号
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
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78号
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(梅林)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及凯丰路交汇处
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
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06栋
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B座
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1号
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碧眼路2号
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018号
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罗田路2号
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联系电话:
地址:深圳市大鹏新区岭澳村12巷1号
内容来源:深圳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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